第一百一十八章 东方人和佣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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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着他们打扫战场的时刻,斯坦尼斯准备再最后巡视一遍自己第一次战斗过的地方,他驱使着马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闲逛,激战过后的战场在如血的夕阳照射下显得格外壮丽。
不过,最后他发现原本敌人列阵的地方此时还有一个人站立在那里,不曾离去。
这激起了斯坦尼斯的好奇心,他慢慢踱过去,发现是那名东方人哲伯台。
“你的军队已经败了。”
“是的。”哲伯台点点头。
“你的老大也被劈成两瓣了。”
“我在这里看的很清楚。”他并没有异议。
“那你还待着这里干什么?不逃命吗?”斯坦尼斯已经彻底糊涂了。
哲伯台却笑了起来,斯坦尼斯能察觉到这是只属于东方人特有的狡黠,也只有同为东方人的他才能意会,“莫顿输给了你,说明他不是更优秀的头狼,所以我想……”
这家伙到挺机灵,深谙择良木而栖的道理,“你想跟我混?”
哲伯台点点头。
有人主动送上门来当小弟,斯坦尼斯又开始装起矜持,“跟我混没问题,但我不是什么人都收的哦,我这个人可是有道德洁癖的,你跟着那种无恶不作的家伙,手上也没少沾血吧?
哲伯台连忙摆摆手,申辩道,“不要误会,我是上个月才入伙的,还没有杀人,只是如同老虎旁边的狐狸般出谋划策。”
原来是个狗头军师,“那说说吧,你会什么?”
哲伯台清了清嗓子,他也很重视这次面试机会,“我是来自大草原的哲伯台,是一只赫烈部的雄鹰!”
哦,原来是名游牧民,可是他一个东方人是怎么跑到西边来了呢?
“我是一名出色的小偷、盗马贼,同时也精通追踪和向导,还能骑在骏马上搭弓射箭,而且……”东方小胡子从背后抽出一把剔骨刀,“用刀杀人技能也很熟练。”
斯坦尼斯看到那把刀不禁向后一缩,“好了,好了,快把那种不详之器收起来,那你是为什么会流落到这里呢?和一帮土匪混在一起。”
“采风吗!”这家伙竟然大大咧咧的说出这种理由,“我自从和四方之蛮王分别之后,就一直在写一本关于西陆的游记,可是苦于一直没有足够的经历,所以只好走一路写一路,这一个月来是在体验土匪山贼的生涯。”
斯坦尼斯差点没笑出声,“没想到还能遇到个作家!好了,你可以留在我身边了,记载我伟大的崛起史。”
“遵命!”
“至于待遇问题吗,你是想要按周发薪水,还是按人头计件?”
“前者吧。”
“好的,那么住的地方,我城堡里还没有很多空房间你可以搬进来,没有问题吧?”
“没有。”
最后,到了最棘手的一个问题,就是要将这个家伙分配到哪。步兵和弓兵都有人带了,把这家伙安插进军队有点太冗余了,突然他灵光一现,知道要将他安排什么职位。
“让你当我的斥候队长怎么样?虽然现在侦查队只有你一个,不过不用担心,以后我还会在骗点……召集点精锐进来,你只要负责专职哨探就可以了。”
他已经对游侠坎耶之前展现的警戒技能感到绝望,哪有厉害的角色还能站岗站的睡着的!!?
哲伯台摸了一下他那两撇小胡子稍作思考就答应下来,因为他从这名年轻的领主身上看到了他曾经同伴的影子,一如蛮王那样勇敢、鲁莽、天真、正义甚至还有一点傻的可爱。
当当当!斯坦尼斯再次得到一名蓝色NPC!但其实他不知道,这名东方人可远比蓝色品质高得多。
很快,胜利的齐薇妮军队凯旋而归,骑在最前面的是趾高气昂的罗伯特,而领主大人则落在后面,因为经过这场战斗之后他感觉有必要更新一点信息。
他偷偷叫住贝茨莫尔,两人刻意走到队伍最后面。
“谢谢你刚才救了我。”
佣兵队长打了个响指,“好说好说,有钱就行!不过这次帮你干掉的是个首领人物,所以要加倍,两枚金币。”
斯坦尼斯没想到这家伙已经钻到钱眼了去了,不过如果他真的这么爱钱,刚才那么多人陷在沼泽里的时候,他为什么不肆意的收割头颅?
“你刚才将莫顿劈开的时候,我看到有一丝白色的游状物从他身体里分离出来,那是什么?”
贝茨莫尔朝他眨了一下眼睛,“这是他的灵魂啊。”
“什么!灵魂?我以为那东西是不存在的,或者说即使存在也应该是无形的啊!”斯坦尼斯的世界观再次被刷新,他没想到这个世界的灵魂是存在的。
贝茨莫尔笑了笑,‘嚯’的一声将自己的长剑抽出,此时剑刃暗淡无光,没有之前发出的蓝光。
“这把剑名为‘斩魂师之剑’,可以将被它杀死的人灵魂化为有形从而吸收。”佣兵队长用着爱怜的目光看着这把剑,就如同再注视着自己的孩子。
一把能吸收灵魂的剑?这怎么看也像是邪恶角色用的武器,斯坦尼斯感到一阵寒颤。
于是他找个理由撇开他的佣兵队长,又朝前面走去,直到跟上罗伯特的脚步。
“老大,你刚才躲在后面干什么呢?”罗伯特好奇的问道。
“我看看有没有人掉队。”斯坦尼斯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。
他突然又想到一件事,“对了,你知道四方之蛮王是谁吗?那个哲伯台说他曾经是他的同伴。”
罗伯特吃了一惊,他狐疑的向后探身,看了一眼走在后面的东方人,“这家伙他在吹牛吧!他怎么可能和蛮王当过同伴?”
“怎么了,蛮王不应该事一个很廉价的称号吗”
“哈姆莱茵河北岸的诺德人的王有千千万万,但是能被称为‘四方之蛮王’的只有一个,他的真名已经佚失,大家都称呼其为蛮王,据说他的剑可以召唤凤凰!所以被称作‘勇者之剑’。”
斯坦尼斯终于听到了第一把史诗武器的名字!
“那个蛮王这么厉害!但为什么哲伯台不能是他的同伴?”
罗伯特摇摇头,这个冒牌斯坦尼斯还是没有搞清楚状况,“因为蛮王是一万年前的传说啊!”
趁着他们打扫战场的时刻,斯坦尼斯准备再最后巡视一遍自己第一次战斗过的地方,他驱使着马漫无目的的在草原上闲逛,激战过后的战场在如血的夕阳照射下显得格外壮丽。
不过,最后他发现原本敌人列阵的地方此时还有一个人站立在那里,不曾离去。
这激起了斯坦尼斯的好奇心,他慢慢踱过去,发现是那名东方人哲伯台。
“你的军队已经败了。”
“是的。”哲伯台点点头。
“你的老大也被劈成两瓣了。”
“我在这里看的很清楚。”他并没有异议。
“那你还待着这里干什么?不逃命吗?”斯坦尼斯已经彻底糊涂了。
哲伯台却笑了起来,斯坦尼斯能察觉到这是只属于东方人特有的狡黠,也只有同为东方人的他才能意会,“莫顿输给了你,说明他不是更优秀的头狼,所以我想……”
这家伙到挺机灵,深谙择良木而栖的道理,“你想跟我混?”
哲伯台点点头。
有人主动送上门来当小弟,斯坦尼斯又开始装起矜持,“跟我混没问题,但我不是什么人都收的哦,我这个人可是有道德洁癖的,你跟着那种无恶不作的家伙,手上也没少沾血吧?
哲伯台连忙摆摆手,申辩道,“不要误会,我是上个月才入伙的,还没有杀人,只是如同老虎旁边的狐狸般出谋划策。”
原来是个狗头军师,“那说说吧,你会什么?”
哲伯台清了清嗓子,他也很重视这次面试机会,“我是来自大草原的哲伯台,是一只赫烈部的雄鹰!”
哦,原来是名游牧民,可是他一个东方人是怎么跑到西边来了呢?
“我是一名出色的小偷、盗马贼,同时也精通追踪和向导,还能骑在骏马上搭弓射箭,而且……”东方小胡子从背后抽出一把剔骨刀,“用刀杀人技能也很熟练。”
斯坦尼斯看到那把刀不禁向后一缩,“好了,好了,快把那种不详之器收起来,那你是为什么会流落到这里呢?和一帮土匪混在一起。”
“采风吗!”这家伙竟然大大咧咧的说出这种理由,“我自从和四方之蛮王分别之后,就一直在写一本关于西陆的游记,可是苦于一直没有足够的经历,所以只好走一路写一路,这一个月来是在体验土匪山贼的生涯。”
斯坦尼斯差点没笑出声,“没想到还能遇到个作家!好了,你可以留在我身边了,记载我伟大的崛起史。”
“遵命!”
“至于待遇问题吗,你是想要按周发薪水,还是按人头计件?”
“前者吧。”
“好的,那么住的地方,我城堡里还没有很多空房间你可以搬进来,没有问题吧?”
“没有。”
最后,到了最棘手的一个问题,就是要将这个家伙分配到哪。步兵和弓兵都有人带了,把这家伙安插进军队有点太冗余了,突然他灵光一现,知道要将他安排什么职位。
“让你当我的斥候队长怎么样?虽然现在侦查队只有你一个,不过不用担心,以后我还会在骗点……召集点精锐进来,你只要负责专职哨探就可以了。”
他已经对游侠坎耶之前展现的警戒技能感到绝望,哪有厉害的角色还能站岗站的睡着的!!?
哲伯台摸了一下他那两撇小胡子稍作思考就答应下来,因为他从这名年轻的领主身上看到了他曾经同伴的影子,一如蛮王那样勇敢、鲁莽、天真、正义甚至还有一点傻的可爱。
当当当!斯坦尼斯再次得到一名蓝色NPC!但其实他不知道,这名东方人可远比蓝色品质高得多。
很快,胜利的齐薇妮军队凯旋而归,骑在最前面的是趾高气昂的罗伯特,而领主大人则落在后面,因为经过这场战斗之后他感觉有必要更新一点信息。
他偷偷叫住贝茨莫尔,两人刻意走到队伍最后面。
“谢谢你刚才救了我。”
佣兵队长打了个响指,“好说好说,有钱就行!不过这次帮你干掉的是个首领人物,所以要加倍,两枚金币。”
斯坦尼斯没想到这家伙已经钻到钱眼了去了,不过如果他真的这么爱钱,刚才那么多人陷在沼泽里的时候,他为什么不肆意的收割头颅?
“你刚才将莫顿劈开的时候,我看到有一丝白色的游状物从他身体里分离出来,那是什么?”
贝茨莫尔朝他眨了一下眼睛,“这是他的灵魂啊。”
“什么!灵魂?我以为那东西是不存在的,或者说即使存在也应该是无形的啊!”斯坦尼斯的世界观再次被刷新,他没想到这个世界的灵魂是存在的。
贝茨莫尔笑了笑,‘嚯’的一声将自己的长剑抽出,此时剑刃暗淡无光,没有之前发出的蓝光。
“这把剑名为‘斩魂师之剑’,可以将被它杀死的人灵魂化为有形从而吸收。”佣兵队长用着爱怜的目光看着这把剑,就如同再注视着自己的孩子。
一把能吸收灵魂的剑?这怎么看也像是邪恶角色用的武器,斯坦尼斯感到一阵寒颤。
于是他找个理由撇开他的佣兵队长,又朝前面走去,直到跟上罗伯特的脚步。
“老大,你刚才躲在后面干什么呢?”罗伯特好奇的问道。
“我看看有没有人掉队。”斯坦尼斯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。
他突然又想到一件事,“对了,你知道四方之蛮王是谁吗?那个哲伯台说他曾经是他的同伴。”
罗伯特吃了一惊,他狐疑的向后探身,看了一眼走在后面的东方人,“这家伙他在吹牛吧!他怎么可能和蛮王当过同伴?”
“怎么了,蛮王不应该事一个很廉价的称号吗”
“哈姆莱茵河北岸的诺德人的王有千千万万,但是能被称为‘四方之蛮王’的只有一个,他的真名已经佚失,大家都称呼其为蛮王,据说他的剑可以召唤凤凰!所以被称作‘勇者之剑’。”
斯坦尼斯终于听到了第一把史诗武器的名字!
“那个蛮王这么厉害!但为什么哲伯台不能是他的同伴?”
罗伯特摇摇头,这个冒牌斯坦尼斯还是没有搞清楚状况,“因为蛮王是一万年前的传说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