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血玉与打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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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留王君临的老者姓陈,他有一对儿女,儿子叫陈小六,二十出头,比王君临小两岁。女儿叫陈柔娘,十五岁,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,十分可爱。
陈柔娘帮着王君临把木屋清扫一遍,红着小脸,低着头跑了出去。
木屋外面,陈老头笑的非常开怀,而王君临却是心中苦笑,他已经猜到这老头是想让自己入赘当其女婿,虽然很感激陈家的收留,但他却没有半点当赘婿的想法。
来到这个时代,第一顿饭,王君临是在陈老头家吃的,后者主动邀请,他毫不客气,至于饭桌子上或偷看或考量的眼神,直接被王君临所忽视。
吃完饭,回到木屋躺下,王君临拿出血玉佩研究起来。王君临记得血玉并非天然,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,不管是翡翠和阗玉,还是黄玉等诸类,只要是真的透了血,才算是血玉。
“难道这块玉中的血色也是因为透了血的缘故,可那得渗透多少血,才能让整块玉都是血色。”
把玩研究了半天,除了感觉异常阴冷之外,王君临并没有发现血玉佩有什么特殊之处。
拿出了那卷兽皮,上面的字不是汉字,更像是一种符号,王君临一个都不认识,只是隐隐感觉非同小可,不可轻易视人,便又连同血玉收了起来。
要何去何从?王君临需要好好想一下。当然,眼下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穿衣,这个最基本的问题,他不可能靠村民救济而生活。
白天那名锦衣青年强抢民女的一幕,给王君临留下很深的印象。他从陈家父子口中得知,那青年叫张宏蒙,是一个世家公子,仗着家世,横行霸道,每个月都糟蹋一名黄花闺女,玩腻了之后,便将其卖到青楼里面。曾经有人去县衙告他,结果他没有事,告他的人反而在第二天惨死街头。
王君临明白历史记载永远代表不了真相,更何况中国古人说话用语向来夸张。就拿眼下天定十一年来说,天下虽然安定,但远远没有达到各州、郡、县都吏治清明和百姓安居乐业的程度。更何况隋受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影响,世家门阀贵族与平民百姓之间等级异常分明,贵族世家各种夸张的特权,平民百姓各种骇人的不公。
总之,这是一个平民之命贱如狗的时代,这让只是个平民,甚至还是个黑户的王君临如何能有安全感?
王君临已经问过了,村民谋生路子主要有三个——种田、打猎和养蚕织布,他不会种田,更不会养蚕织布,并且他也不想学,因为这样的生活永远改变不了被人鱼肉的命运。他打算通过打猎获取第一桶金,在保证衣食之后,将自己武装起来,拥有一定自保能力,然后再做打算。
……
天刚蒙蒙亮,王君临便迫不及待的拿着和陈老头借的猎弓、柴刀,穿着陈小六送的旧衣旧鞋出了门。
田里年景不好的时候,村民也会入山打猎,但因为这片山中猛兽较多,打猎毕竟危险,若非是艺高胆大或者食不果腹被逼无奈之辈,没有人愿意去打猎。而王君临既是艺高胆大,又算是食不果腹。
王君临在后世本是一名退伍特种兵,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世界排名第三的烈火佣兵团,因为表现出色,敢打敢拼,且心智过人,短短的三年时间便坐上了佣兵团中第三把交易。
王君临并不是第一次用弓箭,在后世的时候他常常用弓将安装有微型炸弹的箭射出去杀伤目标。所以,他的箭术同样很不错。另外,有一次为完成一个特殊任务,他还专门练过骑马,甚至还参加过内蒙古的民间骑马比赛。所以,王君临算得上是弓马娴熟。
虽然衣着武器粗陋,但王君临身形挺拔如枪,步伐敏捷如狼。昨晚问过陈家父子之后,王君临给自己选择的狩猎之地是社棠村北边这片山脉,因为这里峰脉纵横,山谷幽深,森林茂密,常有野兽出没。
半个时辰后,王君临来到了一个幽静的山谷中, 山谷两边都是茂密森林,参天古树比比皆是,此时正是盛夏时分,万兽躁动,森林中生机勃勃。
王君临目光如电,忽然看见一道影子在五十米外灌木丛中一闪而过,这是一只雄性红腹锦鸡,拖着长长的彩色尾羽,十分艳丽,昨晚上陈小六跟他说过,一根红腹锦鸡尾羽就能卖十钱。
王君临如今最需要的便是钱,脚下一蹬便如猎豹般追了上去。
三年特种兵魔鬼训练和三年佣兵生涯,使他的体能和格斗厮杀远超常人。
距离很快被拉近,红腹锦鸡感受到了危险,猛的加快速度就要飞入密林灌木中逃走,王君临却已在奔跑中上弦拉弓,嗡的一声,箭如流星,红腹锦鸡一声悲鸣,从半空中坠落。
王君临心中欣喜,跑过去拿起了自己第一个猎物,这只红腹锦鸡有十三根漂亮的尾羽,这便意味着一吊三十钱已经到手。
正想将红腹锦鸡尾羽拔了,肉烤着吃了,王君临突然脸色一变,手中弓箭快速上弦,猛的转身向后毫不犹豫的一箭射出,整个过程一气呵成。
几乎与此同时,一只凶猛的金钱豹从他身后五步处灌木从中跃起,向他扑来。
这是一只雄性成年金钱豹,红腹锦鸡血的血腥味将它吸引了过来。
金钱豹极为擅长潜伏和偷袭,但它没有想到王君临耳目如此灵敏,提前发现了它,且出手又如此果断。如今它身在半空,与王君临距离如此短,又是猝不及防之下,如何能够躲得开王君临手中之箭。
噗的一声,长箭从金钱豹额头之处射进半寸深,血光飞溅,惨叫声中金钱豹身体一顿,但稳稳的落在了地上。
王君临暗叫可惜,这弓的力度和箭的锋利程度实在是太过差劲,否则刚才这一箭便可将金钱豹射杀。
心中可惜同时,王君临趁机向后急退,拉开了距离,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。
果然,巨痛让金钱豹凶性大发,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,不顾一切地再次向王君临猛扑而来。
然而就在金钱豹跃起的刹那,王君临的第二支箭已经射了出去,这一次他是有意瞄准,目标是金钱豹的左眼,但这次金钱豹同样有所准备,它一甩头,竟然躲过这一箭,后肢一蹬,从几丈外再次扑向王君临……
此时,王君临已来不及射第三箭,扔掉长弓,拔出柴刀狠狠的向猎豹劈去,他的刀法是从一次次生死厮杀中锤炼出来的,没有什么繁琐的招式,就是两个字——快、准。
刀快如闪电,但金钱豹在猛兽界同样以快而著称,只见它在空中一个摆动,如飞影一般,竟然比王君临的刀还要快一丝,不但躲开了必杀一击,而且斜着身子,前爪扑向王君临脑袋,锋利的犬齿张开,狠狠的向王君临的咽喉咬去。
王君临一声厉吼,在豹爪触身前那一刹那,身体突然向后直直倒了下去,使金钱豹刚好扑了个空,并且他在倒下的同时,手中柴刀已经向上全力撩了出去。
四肢动物的腹部防御通常都是全身最弱的,金钱豹也不例外,嗤的一声,金钱豹痛苦的悲吼一声,当场被开膛破肚,热血泼水似的浇灌而下,肠子也掉了出来,王君临一个驴打滚,躲开到一边,金钱豹的尸体砸在了地上。
王君临躺在地上急促的喘着气,从金钱豹出现,到被他杀死,虽然只有短短的四五息时间,但他所耗费的体能和精气神可着实不少。
……
一个时辰后,王君临扛着两个豹腿,拿着豹皮回到了社棠村,引起了全村轰动,村民都围上来观看。
王君临本来是想直接去镇子上的,但他不知道路且又不熟悉情况,回来是想让陈小六带他去。
将两个豹腿留给了陈家和昨天帮助他的村民,王君临和陈小六赶向麦积镇。
二人刚刚来到麦积镇东头,便被这里专门收购毛皮的七八名商人围了起来。金钱豹皮名贵且稀少,收购之后稍微处理一下,送到县城或者郡城之中,价钱轻易便可翻一倍。
“这位兄台,在下愿出一百吊钱买这豹皮?”一名掌柜模样的中年男子首先开口。
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,一吊百钱,寻常平民百姓四五吊钱可生活一个月,而这次王君临运气好,猎到了极为名贵的金钱豹,算是发了一笔横财。
王君临摇摇头,说道:“一百吊不卖!”
来之前陈老爷子说过,这张豹皮在麦积镇至少能卖二百吊,此人竟然出价一百吊,他怎么可能答应。
“我出一百五十吊!”又有人出价。
王君临的底价是两百吊,但他准备开价三百吊,然后与这些人讨价还价。
这时,远处有人大喊:“前面人闪开,不要挡道!”
街上围观之人纷纷闪开,只见来了一队身着盔甲的骑士,为首之人身形魁梧壮实,一身明光铠威武异常,目光犀利如刀。旁边落后半步是一名身着长衫,体形瘦弱的文士,眼含睿智之色。
收留王君临的老者姓陈,他有一对儿女,儿子叫陈小六,二十出头,比王君临小两岁。女儿叫陈柔娘,十五岁,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,十分可爱。
陈柔娘帮着王君临把木屋清扫一遍,红着小脸,低着头跑了出去。
木屋外面,陈老头笑的非常开怀,而王君临却是心中苦笑,他已经猜到这老头是想让自己入赘当其女婿,虽然很感激陈家的收留,但他却没有半点当赘婿的想法。
来到这个时代,第一顿饭,王君临是在陈老头家吃的,后者主动邀请,他毫不客气,至于饭桌子上或偷看或考量的眼神,直接被王君临所忽视。
吃完饭,回到木屋躺下,王君临拿出血玉佩研究起来。王君临记得血玉并非天然,是指透了血进去的玉石,不管是翡翠和阗玉,还是黄玉等诸类,只要是真的透了血,才算是血玉。
“难道这块玉中的血色也是因为透了血的缘故,可那得渗透多少血,才能让整块玉都是血色。”
把玩研究了半天,除了感觉异常阴冷之外,王君临并没有发现血玉佩有什么特殊之处。
拿出了那卷兽皮,上面的字不是汉字,更像是一种符号,王君临一个都不认识,只是隐隐感觉非同小可,不可轻易视人,便又连同血玉收了起来。
要何去何从?王君临需要好好想一下。当然,眼下首先要解决的是吃饭穿衣,这个最基本的问题,他不可能靠村民救济而生活。
白天那名锦衣青年强抢民女的一幕,给王君临留下很深的印象。他从陈家父子口中得知,那青年叫张宏蒙,是一个世家公子,仗着家世,横行霸道,每个月都糟蹋一名黄花闺女,玩腻了之后,便将其卖到青楼里面。曾经有人去县衙告他,结果他没有事,告他的人反而在第二天惨死街头。
王君临明白历史记载永远代表不了真相,更何况中国古人说话用语向来夸张。就拿眼下天定十一年来说,天下虽然安定,但远远没有达到各州、郡、县都吏治清明和百姓安居乐业的程度。更何况隋受魏晋九品中正制的影响,世家门阀贵族与平民百姓之间等级异常分明,贵族世家各种夸张的特权,平民百姓各种骇人的不公。
总之,这是一个平民之命贱如狗的时代,这让只是个平民,甚至还是个黑户的王君临如何能有安全感?
王君临已经问过了,村民谋生路子主要有三个——种田、打猎和养蚕织布,他不会种田,更不会养蚕织布,并且他也不想学,因为这样的生活永远改变不了被人鱼肉的命运。他打算通过打猎获取第一桶金,在保证衣食之后,将自己武装起来,拥有一定自保能力,然后再做打算。
……
天刚蒙蒙亮,王君临便迫不及待的拿着和陈老头借的猎弓、柴刀,穿着陈小六送的旧衣旧鞋出了门。
田里年景不好的时候,村民也会入山打猎,但因为这片山中猛兽较多,打猎毕竟危险,若非是艺高胆大或者食不果腹被逼无奈之辈,没有人愿意去打猎。而王君临既是艺高胆大,又算是食不果腹。
王君临在后世本是一名退伍特种兵,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世界排名第三的烈火佣兵团,因为表现出色,敢打敢拼,且心智过人,短短的三年时间便坐上了佣兵团中第三把交易。
王君临并不是第一次用弓箭,在后世的时候他常常用弓将安装有微型炸弹的箭射出去杀伤目标。所以,他的箭术同样很不错。另外,有一次为完成一个特殊任务,他还专门练过骑马,甚至还参加过内蒙古的民间骑马比赛。所以,王君临算得上是弓马娴熟。
虽然衣着武器粗陋,但王君临身形挺拔如枪,步伐敏捷如狼。昨晚问过陈家父子之后,王君临给自己选择的狩猎之地是社棠村北边这片山脉,因为这里峰脉纵横,山谷幽深,森林茂密,常有野兽出没。
半个时辰后,王君临来到了一个幽静的山谷中, 山谷两边都是茂密森林,参天古树比比皆是,此时正是盛夏时分,万兽躁动,森林中生机勃勃。
王君临目光如电,忽然看见一道影子在五十米外灌木丛中一闪而过,这是一只雄性红腹锦鸡,拖着长长的彩色尾羽,十分艳丽,昨晚上陈小六跟他说过,一根红腹锦鸡尾羽就能卖十钱。
王君临如今最需要的便是钱,脚下一蹬便如猎豹般追了上去。
三年特种兵魔鬼训练和三年佣兵生涯,使他的体能和格斗厮杀远超常人。
距离很快被拉近,红腹锦鸡感受到了危险,猛的加快速度就要飞入密林灌木中逃走,王君临却已在奔跑中上弦拉弓,嗡的一声,箭如流星,红腹锦鸡一声悲鸣,从半空中坠落。
王君临心中欣喜,跑过去拿起了自己第一个猎物,这只红腹锦鸡有十三根漂亮的尾羽,这便意味着一吊三十钱已经到手。
正想将红腹锦鸡尾羽拔了,肉烤着吃了,王君临突然脸色一变,手中弓箭快速上弦,猛的转身向后毫不犹豫的一箭射出,整个过程一气呵成。
几乎与此同时,一只凶猛的金钱豹从他身后五步处灌木从中跃起,向他扑来。
这是一只雄性成年金钱豹,红腹锦鸡血的血腥味将它吸引了过来。
金钱豹极为擅长潜伏和偷袭,但它没有想到王君临耳目如此灵敏,提前发现了它,且出手又如此果断。如今它身在半空,与王君临距离如此短,又是猝不及防之下,如何能够躲得开王君临手中之箭。
噗的一声,长箭从金钱豹额头之处射进半寸深,血光飞溅,惨叫声中金钱豹身体一顿,但稳稳的落在了地上。
王君临暗叫可惜,这弓的力度和箭的锋利程度实在是太过差劲,否则刚才这一箭便可将金钱豹射杀。
心中可惜同时,王君临趁机向后急退,拉开了距离,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。
果然,巨痛让金钱豹凶性大发,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,不顾一切地再次向王君临猛扑而来。
然而就在金钱豹跃起的刹那,王君临的第二支箭已经射了出去,这一次他是有意瞄准,目标是金钱豹的左眼,但这次金钱豹同样有所准备,它一甩头,竟然躲过这一箭,后肢一蹬,从几丈外再次扑向王君临……
此时,王君临已来不及射第三箭,扔掉长弓,拔出柴刀狠狠的向猎豹劈去,他的刀法是从一次次生死厮杀中锤炼出来的,没有什么繁琐的招式,就是两个字——快、准。
刀快如闪电,但金钱豹在猛兽界同样以快而著称,只见它在空中一个摆动,如飞影一般,竟然比王君临的刀还要快一丝,不但躲开了必杀一击,而且斜着身子,前爪扑向王君临脑袋,锋利的犬齿张开,狠狠的向王君临的咽喉咬去。
王君临一声厉吼,在豹爪触身前那一刹那,身体突然向后直直倒了下去,使金钱豹刚好扑了个空,并且他在倒下的同时,手中柴刀已经向上全力撩了出去。
四肢动物的腹部防御通常都是全身最弱的,金钱豹也不例外,嗤的一声,金钱豹痛苦的悲吼一声,当场被开膛破肚,热血泼水似的浇灌而下,肠子也掉了出来,王君临一个驴打滚,躲开到一边,金钱豹的尸体砸在了地上。
王君临躺在地上急促的喘着气,从金钱豹出现,到被他杀死,虽然只有短短的四五息时间,但他所耗费的体能和精气神可着实不少。
……
一个时辰后,王君临扛着两个豹腿,拿着豹皮回到了社棠村,引起了全村轰动,村民都围上来观看。
王君临本来是想直接去镇子上的,但他不知道路且又不熟悉情况,回来是想让陈小六带他去。
将两个豹腿留给了陈家和昨天帮助他的村民,王君临和陈小六赶向麦积镇。
二人刚刚来到麦积镇东头,便被这里专门收购毛皮的七八名商人围了起来。金钱豹皮名贵且稀少,收购之后稍微处理一下,送到县城或者郡城之中,价钱轻易便可翻一倍。
“这位兄台,在下愿出一百吊钱买这豹皮?”一名掌柜模样的中年男子首先开口。
隋朝五铢钱又叫开皇五铢,一吊百钱,寻常平民百姓四五吊钱可生活一个月,而这次王君临运气好,猎到了极为名贵的金钱豹,算是发了一笔横财。
王君临摇摇头,说道:“一百吊不卖!”
来之前陈老爷子说过,这张豹皮在麦积镇至少能卖二百吊,此人竟然出价一百吊,他怎么可能答应。
“我出一百五十吊!”又有人出价。
王君临的底价是两百吊,但他准备开价三百吊,然后与这些人讨价还价。
这时,远处有人大喊:“前面人闪开,不要挡道!”
街上围观之人纷纷闪开,只见来了一队身着盔甲的骑士,为首之人身形魁梧壮实,一身明光铠威武异常,目光犀利如刀。旁边落后半步是一名身着长衫,体形瘦弱的文士,眼含睿智之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