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章 始乱终弃的混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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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邦媛的语气很嚣张,唐满月瞪大眼睛,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在她印象中,长这么大好像还没见过这么横这么嚣张的女人。
一般这么凶悍的女人,不应该都长得很大只很难看吗?
她看上去,除了高点,哪哪都不比她差啊……
当然,就是粗鲁得要命,一个女人不穿裙子不穿旗袍,全身黑衣,腰上还别着一把枪,穿着那靴子看着帅气,可是不男不女的……
唐满月打量了沈邦媛一番,虽然觉得这个女人不好惹。
为了显示自己的软弱,顺便靠近宋子蒙,唐满月眼珠子转了转,抓紧机会,站起来躲在宋子蒙的身后扯着他的衣袖,低声假装颤抖害怕。
“子蒙哥,我好怕,这个女人谁呀?”
宋子蒙没理她,陆思铭也没空搭理她,她只能是探出头看那沈邦媛和她三哥交锋。
唐其臻这会儿,抬头看向来找他晦气的女人,奇怪地开口询问。
“沈探长?我们认识?”
“呵,谁想认识你?犯不着认识你!”
始乱终弃的混账东西,连她刚刚抓的小偷都比不上。
沈邦媛不屑地开口,后一句话却是忍住了没说。
不过她那脸上的蔑视,让唐其臻更觉困惑了。
“那沈探长,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?”
唐其臻轻皱眉头,他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竖起一只脚,十分的,不雅。
况且,对方还是一个女子。
“还能是什么意思!想找你单挑呗,看你不顺眼。”
这话一出,围观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陆思铭不知道这唐其臻什么时候得罪了沈大帅这枚掌上明珠,可是他摊上这事儿必定不好解决,便赶紧上前想再次当和事佬。
只是他慢了一步,沈邦媛看着唐其臻这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,火冒三丈,冷着脸,直接伸手拔了抢指着他。
咖啡厅里女客居多,在沈邦媛进来的时候跑了一半,剩下的一半因为有伴,便寻思着看看热闹。
可谁知道这沈邦媛不仅仅来找茬,还随身带着枪,不顾场合直接拿了出来。
这下,咖啡馆围观的人看到那枪,本来窃窃私语的空间,马上变得鸦雀无声。
几秒钟后,却是一阵的兵荒马乱。
没两分钟,人影都没了,连咖啡厅的侍应生都躲了起来,唯一没跑的只有唐其臻一行人了。
“那个,沈探长,有话好好说,刀枪无眼,这万一伤到人就不好了。”
陆思铭经历了这番混乱,恨不得自己也拔腿跑了远离这是非之地。
他暗自捏了一把汗,大家站到了一边去,可唐其臻这个不知死活的还安然地坐在舒服的椅子上喝咖啡,看上去倒是没受影响。
看他这副漫不经心的样子,沈邦媛更生气了,完全不管旁边的聒噪声音。
这个所谓的唐三少爷,除了皮相好一点,浑身气质还不错,家里有点势力有点钱。
可能吧,说话声音还算好听,人也淡定,看起来不太像孬种之外,哪样好了啊?
都不知道那梁意年哪只眼睛不清楚了,看上这种男人,为了他要死要活的。
现在可好,人家潇潇洒洒地坐在这里享受生活喝咖啡,她则是躺在床上养胎。
她家沈大帅的姨太太怀孩子的时候养得白白胖胖的,她却没几两肉。
“不知道在下什么地方得罪了沈探长,让探长你拔枪相向。”
唐其臻不喜欢枪,很不喜欢,如果不是因为中枪受伤,他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个样子。
某些气氛在发酵,沈邦媛的脾气不太好,被沈大帅和家里的姨太太纵坏了,这会儿她如果气愤冲动起来,可不会管唐其臻什么身份。
反正她做事有分寸,人嘛,不会打死,可是起码得让他挂彩。
霎时间,咖啡馆里特别安静,谁也不敢出声,就怕沈邦媛一个冲动先毙了自己。
沈邦媛也嚣张,她就是想吓吓人。
这几个,看上去应该都是那些不上道的纨绔子弟。
整天除了吃喝玩乐,喝咖啡听唱片去百乐门舞厅看跳舞,别的事还能干啥,看上去就是不知人间疾苦的。
她从来,就没看得起这些人。
突然,面前伸过来一只手,在沈邦媛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那只手直接就把她的枪给抢走了。
沈邦媛一愣,目瞪口呆地看着空荡荡的手。
这,她的枪!
生平第一次被人轻而易举抢了枪,沈邦媛心里的气别提多大了。
转身,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的男人,拿着她的枪在手里转来转去的,那漫不经心的模样,看起来比唐其臻还欠揍。
她不喜欢到大电影院看电影,可是每次巡捕或者开车路过电影院,也还是能够看到那些宣传海报。
这抢了她枪的人,赫然就是那两个嘻嘻哈哈的女人讨论的宋什么的明星吧。
一个油头粉面的演戏小白脸,也敢抢她的枪!
仗着自己长得帅,了不起吗?
沈邦媛二话不说,就对着宋子蒙来了一个飞腿踢,速度非常快,快得躲在宋子蒙身后的唐满月差点被踢到了。
唐满月大叫一声,被宋子蒙一把推开,一个踉跄差点摔地上,回过神来就看到他和沈邦媛交起手来。
唐其臻侧过身子依然没挪动位子一寸,只是稍微侧了侧身方便自己看戏。
陆思铭站在一旁则是急得团团转,想要上前把两个人分开,可是他身手不好没这个本事,哪里敢上前找打。
“其臻,这,你……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。别打了,别打了。”
咖啡馆噼里啪啦地响,桌子椅子被踢飞,桌子上装着咖啡的咖啡杯摔在地上碎了好几个。
咖啡馆外面,围满了看热闹的人,俨然把两个人的过招当成了杂耍表演一样看待。
沈邦媛很喜欢找人过招,特别是在她家沈大帅的军营里或者在巡捕房无聊的时候。
当然,她的身手好,一般是赢。
再加上她作为沈大帅的千金,那些人手下留情。
今天不一样,宋子蒙没打算在输赢方面留情面。
他看出这女人摆明就是发狠地打他,他对女人客气了就得挨揍。
绅士风度,也得看场合。
一来二往的,沈邦媛把咖啡馆的椅子和桌子打烂了不少,可总是讨不了便宜,最后直接被宋子蒙抓住了双手,按住了双腿无法动弹。
“还想打吗?你打不过我。”
宋子蒙沉声开口,下一秒便将沈邦媛松开,还把她的枪丢还给她,随后让侍应生算好损失好赔偿。
沈邦媛不是第一次输,可是这一次她特别不服气。
不是因为技不如人不服气,而是因为教训唐其臻不成还在他面前丢脸不服气。
唐满月看到宋子蒙赢了,特别高兴。
“子蒙哥你好厉害,我还是第一次看你打架呢,原来你都不比我大哥差。”
宋子蒙没想搭理她,唐满月也不觉得没趣,她转身看着冷着脸的沈邦媛,冷哼道。
“哼,身手这么差,还想和我三哥单挑?我告诉你,我三哥要不是身体还没康复,还轮得到你在他面前叽叽喳喳地挑衅吗?”
“住口!这里轮不到你说话。”
沈邦媛收了枪,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已经站起来的唐其臻。
她走过去,盯着他轻声开口。
“你永远不知道有人为了你付出了什么,失忆又如何?也是逃避,也是懦夫。”
唐其臻心中一恸,总感觉有些什么破蛹而出。
等他想要想清楚的时候,却发现一切变得更模糊了,沈邦媛也早已经离开了。
一场闹剧就这样过去了,可是唐其臻的耳边依然回荡着沈邦媛的话。
咖啡是喝不下去了,还赔了不少的大洋。
唐其臻冷着脸把唐满月赶走,他们三个人转移了谈话的地方,到了大戏院的包间,一边喝茶看戏,一边聊天。
“我之前,认识刚刚那个女探长?”
“这么粗鲁这么不讲道理的女人,你应该不认识。再说了,我就不记得你认识哪些千金小姐,除了宋允宜。”
“是么……”
陆思铭猛地灌茶水,说是压惊,一旁的宋子蒙则是抽着雪茄附和他的话。
“我们几家,倒真的和沈家没有什么往来。那沈大帅,出了名的护短,特别宠爱这个大女儿,将门虎女,培养出了巡捕房这么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女探长,也是有本事。”
宋子蒙虽然最后赢了,却也吃亏了,胳膊被一个女人打得都麻了,真不知道那女人的力气从哪儿来。
最后这个话题不了了之,不过唐其臻倒是从这俩人口中得知了自己以前不少的习惯和爱好,而这些都是他还未记起来的。
不过,今天收获最大,也最令他在意的,却是那个女探长说的话。
他不知道的是,有人在为他付出?他是一个懦夫?
不期然,唐其臻忽然记起那天被那女探长急匆匆拉走的女人,她眼睛里的哀怨,是他从未见过的,也让他一直耿耿于怀。
不知道为什么,唐其臻总觉得这件事和那个女人有关系。
可是,一个有孕的女人,和他失去的记忆能有什么关系?
唐其臻决定不再纠结这些,他从外面回到唐公馆之后便打算开始重新画画和摄影,或者开始着手准备剧本,希望能用忙碌,来化解自己心里的空落落。
他早得知自己之前很喜欢画画,不过,这二楼尽头的那件画室,他醒来之后且一直没有踏进一步。
画室里结了不少的蜘蛛网,看起来似乎很久没有人进来过了。
不过这里的布置,他看着觉得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。
也许是因为他以前好像经常进来的缘故,然而,他直觉这里缺了一些他忘却的东西。
唐其臻花了一些时间打扫干净画室,把觉得用不着的东西都扔了,重新开始作画。
他心随意动,顺着念头,竟然画了一株冰天雪地里的梅花。
他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多么高雅的人,看到这株梅花,他倒是笑了,顿住笔,离开了画室。
他能确定他最想画的,不是梅花,不是任何的物体,而是一个人。
而这个人,是被他遗忘了的人,他记不清楚模样。
唐砚华是派人跟着唐其臻的,晚上回到唐公馆之后听到汇报,他百思不得其解,干脆就找来唐满月问情况。
这其中多了一个沈邦媛,倒是让唐砚华觉得奇怪了。
他倒是不知道沈邦媛什么时候认识了他弟弟,似乎两个人还结了仇?
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,他也不想再多去过问。
这么一桩事,好像平静生活里泛起的涟漪。
风平浪静后,似乎谁的记忆里好像也没添上些什么。
沈邦媛的语气很嚣张,唐满月瞪大眼睛,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在她印象中,长这么大好像还没见过这么横这么嚣张的女人。
一般这么凶悍的女人,不应该都长得很大只很难看吗?
她看上去,除了高点,哪哪都不比她差啊……
当然,就是粗鲁得要命,一个女人不穿裙子不穿旗袍,全身黑衣,腰上还别着一把枪,穿着那靴子看着帅气,可是不男不女的……
唐满月打量了沈邦媛一番,虽然觉得这个女人不好惹。
为了显示自己的软弱,顺便靠近宋子蒙,唐满月眼珠子转了转,抓紧机会,站起来躲在宋子蒙的身后扯着他的衣袖,低声假装颤抖害怕。
“子蒙哥,我好怕,这个女人谁呀?”
宋子蒙没理她,陆思铭也没空搭理她,她只能是探出头看那沈邦媛和她三哥交锋。
唐其臻这会儿,抬头看向来找他晦气的女人,奇怪地开口询问。
“沈探长?我们认识?”
“呵,谁想认识你?犯不着认识你!”
始乱终弃的混账东西,连她刚刚抓的小偷都比不上。
沈邦媛不屑地开口,后一句话却是忍住了没说。
不过她那脸上的蔑视,让唐其臻更觉困惑了。
“那沈探长,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?”
唐其臻轻皱眉头,他不喜欢别人在他面前竖起一只脚,十分的,不雅。
况且,对方还是一个女子。
“还能是什么意思!想找你单挑呗,看你不顺眼。”
这话一出,围观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陆思铭不知道这唐其臻什么时候得罪了沈大帅这枚掌上明珠,可是他摊上这事儿必定不好解决,便赶紧上前想再次当和事佬。
只是他慢了一步,沈邦媛看着唐其臻这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,火冒三丈,冷着脸,直接伸手拔了抢指着他。
咖啡厅里女客居多,在沈邦媛进来的时候跑了一半,剩下的一半因为有伴,便寻思着看看热闹。
可谁知道这沈邦媛不仅仅来找茬,还随身带着枪,不顾场合直接拿了出来。
这下,咖啡馆围观的人看到那枪,本来窃窃私语的空间,马上变得鸦雀无声。
几秒钟后,却是一阵的兵荒马乱。
没两分钟,人影都没了,连咖啡厅的侍应生都躲了起来,唯一没跑的只有唐其臻一行人了。
“那个,沈探长,有话好好说,刀枪无眼,这万一伤到人就不好了。”
陆思铭经历了这番混乱,恨不得自己也拔腿跑了远离这是非之地。
他暗自捏了一把汗,大家站到了一边去,可唐其臻这个不知死活的还安然地坐在舒服的椅子上喝咖啡,看上去倒是没受影响。
看他这副漫不经心的样子,沈邦媛更生气了,完全不管旁边的聒噪声音。
这个所谓的唐三少爷,除了皮相好一点,浑身气质还不错,家里有点势力有点钱。
可能吧,说话声音还算好听,人也淡定,看起来不太像孬种之外,哪样好了啊?
都不知道那梁意年哪只眼睛不清楚了,看上这种男人,为了他要死要活的。
现在可好,人家潇潇洒洒地坐在这里享受生活喝咖啡,她则是躺在床上养胎。
她家沈大帅的姨太太怀孩子的时候养得白白胖胖的,她却没几两肉。
“不知道在下什么地方得罪了沈探长,让探长你拔枪相向。”
唐其臻不喜欢枪,很不喜欢,如果不是因为中枪受伤,他也不至于变成现在这个样子。
某些气氛在发酵,沈邦媛的脾气不太好,被沈大帅和家里的姨太太纵坏了,这会儿她如果气愤冲动起来,可不会管唐其臻什么身份。
反正她做事有分寸,人嘛,不会打死,可是起码得让他挂彩。
霎时间,咖啡馆里特别安静,谁也不敢出声,就怕沈邦媛一个冲动先毙了自己。
沈邦媛也嚣张,她就是想吓吓人。
这几个,看上去应该都是那些不上道的纨绔子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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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从来,就没看得起这些人。
突然,面前伸过来一只手,在沈邦媛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,那只手直接就把她的枪给抢走了。
沈邦媛一愣,目瞪口呆地看着空荡荡的手。
这,她的枪!
生平第一次被人轻而易举抢了枪,沈邦媛心里的气别提多大了。
转身,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的男人,拿着她的枪在手里转来转去的,那漫不经心的模样,看起来比唐其臻还欠揍。
她不喜欢到大电影院看电影,可是每次巡捕或者开车路过电影院,也还是能够看到那些宣传海报。
这抢了她枪的人,赫然就是那两个嘻嘻哈哈的女人讨论的宋什么的明星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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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其臻侧过身子依然没挪动位子一寸,只是稍微侧了侧身方便自己看戏。
陆思铭站在一旁则是急得团团转,想要上前把两个人分开,可是他身手不好没这个本事,哪里敢上前找打。
“其臻,这,你……你怎么一点都不着急。别打了,别打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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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邦媛很喜欢找人过招,特别是在她家沈大帅的军营里或者在巡捕房无聊的时候。
当然,她的身手好,一般是赢。
再加上她作为沈大帅的千金,那些人手下留情。
今天不一样,宋子蒙没打算在输赢方面留情面。
他看出这女人摆明就是发狠地打他,他对女人客气了就得挨揍。
绅士风度,也得看场合。
一来二往的,沈邦媛把咖啡馆的椅子和桌子打烂了不少,可总是讨不了便宜,最后直接被宋子蒙抓住了双手,按住了双腿无法动弹。
“还想打吗?你打不过我。”
宋子蒙沉声开口,下一秒便将沈邦媛松开,还把她的枪丢还给她,随后让侍应生算好损失好赔偿。
沈邦媛不是第一次输,可是这一次她特别不服气。
不是因为技不如人不服气,而是因为教训唐其臻不成还在他面前丢脸不服气。
唐满月看到宋子蒙赢了,特别高兴。
“子蒙哥你好厉害,我还是第一次看你打架呢,原来你都不比我大哥差。”
宋子蒙没想搭理她,唐满月也不觉得没趣,她转身看着冷着脸的沈邦媛,冷哼道。
“哼,身手这么差,还想和我三哥单挑?我告诉你,我三哥要不是身体还没康复,还轮得到你在他面前叽叽喳喳地挑衅吗?”
“住口!这里轮不到你说话。”
沈邦媛收了枪,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已经站起来的唐其臻。
她走过去,盯着他轻声开口。
“你永远不知道有人为了你付出了什么,失忆又如何?也是逃避,也是懦夫。”
唐其臻心中一恸,总感觉有些什么破蛹而出。
等他想要想清楚的时候,却发现一切变得更模糊了,沈邦媛也早已经离开了。
一场闹剧就这样过去了,可是唐其臻的耳边依然回荡着沈邦媛的话。
咖啡是喝不下去了,还赔了不少的大洋。
唐其臻冷着脸把唐满月赶走,他们三个人转移了谈话的地方,到了大戏院的包间,一边喝茶看戏,一边聊天。
“我之前,认识刚刚那个女探长?”
“这么粗鲁这么不讲道理的女人,你应该不认识。再说了,我就不记得你认识哪些千金小姐,除了宋允宜。”
“是么……”
陆思铭猛地灌茶水,说是压惊,一旁的宋子蒙则是抽着雪茄附和他的话。
“我们几家,倒真的和沈家没有什么往来。那沈大帅,出了名的护短,特别宠爱这个大女儿,将门虎女,培养出了巡捕房这么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女探长,也是有本事。”
宋子蒙虽然最后赢了,却也吃亏了,胳膊被一个女人打得都麻了,真不知道那女人的力气从哪儿来。
最后这个话题不了了之,不过唐其臻倒是从这俩人口中得知了自己以前不少的习惯和爱好,而这些都是他还未记起来的。
不过,今天收获最大,也最令他在意的,却是那个女探长说的话。
他不知道的是,有人在为他付出?他是一个懦夫?
不期然,唐其臻忽然记起那天被那女探长急匆匆拉走的女人,她眼睛里的哀怨,是他从未见过的,也让他一直耿耿于怀。
不知道为什么,唐其臻总觉得这件事和那个女人有关系。
可是,一个有孕的女人,和他失去的记忆能有什么关系?
唐其臻决定不再纠结这些,他从外面回到唐公馆之后便打算开始重新画画和摄影,或者开始着手准备剧本,希望能用忙碌,来化解自己心里的空落落。
他早得知自己之前很喜欢画画,不过,这二楼尽头的那件画室,他醒来之后且一直没有踏进一步。
画室里结了不少的蜘蛛网,看起来似乎很久没有人进来过了。
不过这里的布置,他看着觉得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。
也许是因为他以前好像经常进来的缘故,然而,他直觉这里缺了一些他忘却的东西。
唐其臻花了一些时间打扫干净画室,把觉得用不着的东西都扔了,重新开始作画。
他心随意动,顺着念头,竟然画了一株冰天雪地里的梅花。
他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多么高雅的人,看到这株梅花,他倒是笑了,顿住笔,离开了画室。
他能确定他最想画的,不是梅花,不是任何的物体,而是一个人。
而这个人,是被他遗忘了的人,他记不清楚模样。
唐砚华是派人跟着唐其臻的,晚上回到唐公馆之后听到汇报,他百思不得其解,干脆就找来唐满月问情况。
这其中多了一个沈邦媛,倒是让唐砚华觉得奇怪了。
他倒是不知道沈邦媛什么时候认识了他弟弟,似乎两个人还结了仇?
既然事情已经解决了,他也不想再多去过问。
这么一桩事,好像平静生活里泛起的涟漪。
风平浪静后,似乎谁的记忆里好像也没添上些什么。